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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民纪要系列十六】关于民刑交叉案件的程序处理

2020.04.146068位法律人士正与你一起阅读本文

关键词:九民纪要 民刑交叉案件 程序 中止审理 经济犯罪

近年来,民刑交叉案件日益增多,案件审理出现了新的情况和问题。如何处理好民刑交叉案件的程序处理问题成为司法领域关注的重点。在此背景下,《九民纪要》对民刑案件分别审理、涉众型经济犯罪与民商事案件的程序处理、民刑交叉案件中民商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条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本期,东方法律网将针对上述内容,结合典型案例和相关法律知识点为大家进行实务解读。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一、关于民法总则适用的法律衔接
  
二、关于公司纠纷案件的审理

三、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四、关于担保纠纷案件的审理

五、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的审理

六、关于证券纠纷案件的审理 

七、关于营业信托纠纷案件的审理

八、关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九、关于票据纠纷案件的审理

十、关于破产纠纷案件的审理

十一、关于案外人救济案件的审理

十二、关于民刑交叉案件的程序处理


会议认为,近年来,在民间借贷、P2P等融资活动中,与涉嫌诈骗、合同诈骗、票据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有关的民商事案件的数量有所增加,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等规定,处理好民刑交叉案件之间的程序关系。

128.分别审理

同一当事人因不同事实分别发生民商事纠纷和涉嫌刑事犯罪,民商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应当分别审理,主要有下列情形:

(1)主合同的债务人涉嫌刑事犯罪或者刑事裁判认定其构成犯罪,债权人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

(2)行为人以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他人名义订立合同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或者刑事裁判认定其构成犯罪,合同相对人请求该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他人承担民事责任的;

(3)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或者刑事裁判认定其构成犯罪,受害人请求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民事责任的;

(4)侵权行为人涉嫌刑事犯罪或者刑事裁判认定其构成犯罪,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其他赔偿权利人请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

(5)受害人请求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人之外的其他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

审判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是,在上述情形下,有的人民法院仍然以民商事案件涉嫌刑事犯罪为由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对此,应予纠正。

【典型案例1】


行为人以所在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其所在单位也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行为人以所在单位名义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外,其所在单位也应对给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案号:(2015)民提字第128号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6年第2期(总第232期)

129.涉众型经济犯罪与民商事案件的程序处理

2014年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2019年1月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所涉人数众多、当事人分布地域广、标的额特别巨大、影响范围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对于受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的以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为被告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并将有关材料移送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正在审理该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受害人的民事权利保护应当通过刑事追赃、退赔的方式解决。正在审理民商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发现有上述涉众型经济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将犯罪线索和有关材料移送侦查机关。侦查机关作出立案决定前,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作出立案决定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侦查机关未及时立案的,人民法院必要时可以将案件报请党委政法委协调处理。除上述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外,要防止通过刑事手段干预民商事审判,搞地方保护,影响营商环境。

当事人因租赁、买卖、金融借款等与上述涉众型经济犯罪无关的民事纠纷,请求上述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典型案例2】


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财产刑与民事责任发生冲突时,应优先处理民事案件————张维山与刘某芹等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
案例要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投资做外贸生意定期给付高额利润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活动,集资款额数额巨大,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事责任中的财产刑与民事责任发生冲突时,应优先处理民事案件。上诉人已于被告人涉嫌刑事犯罪前即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虽然被告人被判刑并被没收财产,但不能剥夺上诉人的民事诉权。
案号:(2011)青民四终字第192号
来源:出版案例

130.民刑交叉案件中民商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条件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时,如果民商事案件必须以相关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5项的规定裁定中止诉讼。待刑事案件审结后,再恢复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如果民商事案件不是必须以相关的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则民商事案件应当继续审理。

【典型案例3】


先刑后民原则仅适用于一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情形————陈某鸿诉李某晶不当得利纠纷案
案例要旨:对不当得利的判断和认定属于民事审判的范围,其判断和认定标准也应当是民事法律规范,即从实体上,有否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从证据证明标准上,为高度盖然性而不必要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先刑后民仅是审理民刑交叉案件的一种处理方式,而非基本原则,只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才适用先刑后民。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 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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