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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同步进度本案关注点: 专利权人未在专利中对发明人进行署名,尽管专利权人已对专利弃权,但出于对发明人发明创造的尊重及对其利益的保护,专利权人仍有义务将本专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档案文件中涉及发明人的信息予以更正。
本案关注点: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其署名人应当是对该专利技术方案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其中,所谓实质性特点是指发明创造的设计要点或关键技术特征,体现着该发明创造与已有成果的技术差别;所谓创造性贡献是指创新性的智力劳动。据此而言,只有在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对创造出与已有成果的技术差别作出了创新性劳动的人,才是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并依法享有该项发明创造的署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