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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同步进度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对此,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解释》(以下简称《立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二》)、《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纲要》)等作了规定。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推进以及我国现代经济生活的不断丰富发展,有价证券逐渐发展成为“几乎代表、甚至完全代表了金钱或商品”,{1}进而成为一种独立的无体动产。将财产化...查看全部
检察机关在办理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案件挪用人将公款交给他人使用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情形时,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的共犯立案查处。但有观点认为,...查看全部
摘要 挪用公款罪是一种常见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的工作人员,利用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用于个人使用,从事非法的活动,或者是挪用的公款金额比较大、从事营利活动,或者是挪用...查看全部
摘要 长期以来,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务中,围绕着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对象、共犯等一系列问题引发了激烈地论争。本文主要对“归个人使用”是否应当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必备要件、...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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