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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同步进度本案关注点: 双方未订立书面供暖合同,但物业提供了供暖服务,业主接受了该服务,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供用热力合同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合法有效。物业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标准和方式为业主提供了供暖服务,业主接受供暖服务应支付供暖费,其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支付供暖费的违约责任。业主主张热力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应承担举证责任。
本案关注点: 供暖单位与采暖用户形成供用热力合同关系,合同双方需完全履行义务,采暖用户可主张权利,监督供暖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供暖。供暖单位供热不达标,采暖用户提供的第三方机构作出的室内空气温度《检测报告》足以证明供暖温度不达标事实的,采暖用户可要求补正或要求降低需支付的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