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成功

一键认证

我的法院人身份

优秀的法官都在这儿
登录成功

认证法院人身份

加入书香法院

我不是法院人

庭内账号同步成功

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 知道了
  • 查看个人中心

庭内账号同步中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隐藏同步进度
如有页面音视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请更换谷歌浏览器点此下载
  • 全部
  • 词条
  • 案例
  • 法律法规
  • 期刊
  • 图书

某热力公司诉张先生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

本案关注点: 供暖单位与采暖用户形成供用热力合同关系,合同双方需完全履行义务,采暖用户可主张权利,监督供暖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供暖。供暖单位供热不达标,采暖用户提供的第三方机构作出的室内空气温度《检测报告》足以证明供暖温度不达标事实的,采暖用户可要求补正或要求降低需支付的对价。

某热力公司诉张先生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


  家住通州某小区的张先生因热力公司供暖不达标,寒冷冬季的中午家中仅有15.4度而拒交供暖费,近日被热力公司诉至法院。日前通州法院作出判决,对张先生应缴纳的供暖费依法酌减。

  张先生在通州某小区居住四年有余,每逢冬季全家就全副武装,在家里穿的比出门都多,张先生一直向热力公司反映供暖不热的情况。热力公司第一次回复说张先生家窗户老化了,应改装,张先生就自费加装了双层窗户,可家里温度没有一点变化;热力公司第二次回复说房子的保温层不好,张先生应该自己加做保温。张先生表示很愤慨,作为提供服务的热力公司不想着改善服务,却一直刁难业主,因此拒绝缴纳供暖费。

  张先生听说可以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来测温,于是自费进行测温,果然在一月份中午时段家中的三个房间温度均仅有15.4度。张先生将测温报告拿给热力公司,要求减免供暖费,热力公司一直不做回复。不想,时隔不久,张先生被热力公司诉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热力公司为业主提供的供暖服务应至少达到16度,这也是北京市对冬季热力供暖的基本要求,张先生提供的第三方机构作出的室内空气温度《检测报告》足以证明原告供暖温度不达标的事实,故对于当年度供暖费由法院予以酌减。

还有70%,马上登录可查看
今后不再推荐此类内容
猜你想读
你可能感兴趣
收藏成功
点击右上角头像,在我的收藏中可查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