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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摘要:一、问题的提出 [案例一]某公司驾驶员缴纳公路管理费后驶人南京机场高速公路,途中因避让前方一捆塑料编织布撞上护栏,造成一死三伤、车辆严重损坏的交通事故。该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其因缴费与高速公路管理处形成合同关系,被告未履行提供安全服...
《侵权法论(第4版)》内容的重大修改在于侵权行为类型部分。由于《侵权责任法》第四章至第十一章规定了新的侵权责任类型,内容丰富,规则新颖,因此,侵权行为类型的内容大部分都是新写的。第八章是重新组织的,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把有关侵权责任请求权的问题集中在这一章,全面表述了我对侵权责任请求权的看法。在《侵权法论(第4版)》的其他部分,都按照《侵权责任法》的新规定重新改写,增添较多新的内容,修改了原来不符合《侵权责任法》规定的部分内容,使之与《侵权责任法》完全吻合。
《侵权责任法条文释义》包括一般规定、责任构成的责任方式等。《侵权责任法条文释义》根据该法的条文顺序,结合现行有效的相关侵权法律规范,以【本章概要】、【条文主旨】、【立法理由】、【理解与适用】等新颖体例,全面系统地解读了各法条的立法原意、新制度设计,针对性地分析研究了该法与现行相关侵权法律规范的立法差异与变化,并对该法在司法、行政执法与维权实践中的具体适用进行了全新的阐释。
本案关注点: 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本案关注点: 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原则时,由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害给予适当补偿,由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失。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为刘本财是否应对刘第喜的损失承担30%的责任。 2016年3月17日下午3时左右,刘第喜行走至刘本财养殖场时,包太祥驾驶湘N 货车正从养殖场里往外运7吨土,刘第喜在养殖场大门右边避让包太祥驾驶的货车时,因货车碰到养殖场的围墙导致围墙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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