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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同步进度本案关注点: 本案是一起船舶触碰码头栈桥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船舶所有人主张触碰事故是台风引起的,应证明自己在台风前已采取了适当的合理的避风措施,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在不可抗力和过错共同导致损害后果发生的情况下,应本着“部分原因引起部分责任”的精神,由船舶所有人对自己的过失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本案关注点: 引航员过错导致的船舶触碰损失,引航员及其派遣单位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应由被引领船舶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第12条计算损失时,如果在“停止使用前3个月”存在影响收益的重大自然灾害,可适当对上述期限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