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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确定监护人是指对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指定监护人不服,申请法院确定监护人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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