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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侵权法论(第4版)》内容的重大修改在于侵权行为类型部分。由于《侵权责任法》第四章至第十一章规定了新的侵权责任类型,内容丰富,规则新颖,因此,侵权行为类型的内容大部分都是新写的。第八章是重新组织的,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把有关侵权责任请求权的问题集中在这一章,全面表述了我对侵权责任请求权的看法。在《侵权法论(第4版)》的其他部分,都按照《侵权责任法》的新规定重新改写,增添较多新的内容,修改了原来不符合《侵权责任法》规定的部分内容,使之与《侵权责任法》完全吻合。
本案关注点: 个人之间代驾发生交通事故,如代驾系有偿的,可参照按雇佣关系处理;无偿代驾的按帮工处理。代驾公司或酒店提供代驾服务,出现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或车主损害的,由提供服务方对超出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外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关注点: 帮工人驾驶机动车从事帮工活动中因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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