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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某、郑某与王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本案关注点: 帮工人驾驶机动车从事帮工活动中因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

  
葛某、郑某与王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情简介及争议焦点】

  2003年,葛某驾车帮朋友郑某迎亲,与王某驾驶的客运三轮摩托追尾,造成摩托车上乘客张某夫妇受伤。交警认定葛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夫妇损害后果由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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