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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同步进度本案关注点: 审计人员在委托方未能提供资料情况下进行实地丈量,认定的价格取得合同双方的认可,工作上不存在严重不负责的行为,对于出现的损失,其不成立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审计人员擅自将核定书的复印件送交委托方,其行为违反有关职业规范,但由于核定书中的鉴定结论具有诸多不确定因素,不能证明核定书的核定内容重大失实,又由于核定书不是证明文件,核定书复印件亦不具有证明效力,因此认定行为人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的证据不足,不成立犯罪。
本案关注点: 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在未对公司验资报告所需资料进行审查检验的情况下,即出具重大失实的验资报告,其行为属于严重不负责任,并造成了严重后果,成立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