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成功

一键认证

我的法院人身份

优秀的法官都在这儿
登录成功

认证法院人身份

加入书香法院

我不是法院人

庭内账号同步成功

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 知道了
  • 查看个人中心

庭内账号同步中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隐藏同步进度
如有页面音视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请更换谷歌浏览器点此下载
  • 全部
  • 词条
  • 案例
  • 法律法规
  • 期刊
  • 图书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条 下列情形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 被执行人故意转让判决、裁定指定交付的特定物,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 被执行人挥霍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 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判决、裁定指定的行为而不履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收藏成功
点击右上角头像,在我的收藏中可查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