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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摘要: 摘要:认定是否“虚伪”既要看主观罪过,又要看实际危害。“假证人”作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同样可以构成本罪。在某些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可以作为特殊证人看待,也就可以作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成立至少要有抽象的危险结果存在。 关键词...
摘要: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这一规定对维护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秩序有着重要作用。我国在1979年制定的第一部刑法典第162条规定:“窝藏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反革命分子的,处三年以下有...
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 被告人金某,男,1963年5月14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初中文化,无业,现住北京市某区。因涉嫌伪证,于2000年6月16日被羁押,同年7月5日被逮捕。
摘要: 摘要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和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行为。从概念就可以看出其会涉及到一些共同犯罪的问题,本文对此做了简要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