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成功

一键认证

我的法院人身份

优秀的法官都在这儿
登录成功

认证法院人身份

加入书香法院

我不是法院人

庭内账号同步成功

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 知道了
  • 查看个人中心

庭内账号同步中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隐藏同步进度
如有页面音视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请更换谷歌浏览器点此下载
  • 全部
  • 词条
  • 案例
  • 法律法规
  • 期刊
  • 图书

企业分立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有关企业分立合同的签订、效力、履行等所发生的纠纷

法律依据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2011修订)

第三十一条 企业可以通过转产、停产整顿、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方式,进行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调整,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企业的优胜劣汰。

扫码查看更多
专业法律内容

企业分立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有关企业分立合同的签订、效力、履行等所发生的纠纷

法律释义
企业分立是指一个企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将企业依法变更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律行为。企业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存续分立是指原企业存续,其一部分分出设立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企业。... 展开
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企业分立合同纠纷”
  • 2011-01-0833
    本条法律中与 “企业分立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7
    • 1
      第三十一条 企业可以通过转产、停产整顿、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方式,进行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调整,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企业的优胜劣汰。
    • 2
      第三十四条 政府可以决定或者批准企业的合并。政府决定或者批准的合并,在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范围内,可以采取资产无偿划转方式进行。合并方案由政府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提出。在政府主管部门主持下,合并各方经充分协商后,订立合并协议。原企业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承担。 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兼并其他企业。企业兼并是一种有偿的合并形式。企业被兼并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被兼并企业的债权债务由兼并企业承担。兼并企业与债权人经充分协商,可以订立分期偿还或者减免债务的协议;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酌情定期核减兼并企业的上交利润指标;银行对被兼并企业原欠其的债务,可以酌情停减利息;被兼并企业转入第三产业的,经银行批准,自开业之日起,实行二年停息、三年减半收息。
    • 3
      第三十五条 经政府批准,企业可以分立。企业分立时,应当由分立各方签订分立协议,明确划分分立各方的财产和债权债务等。
  • 2003-01-0333
    本条法律中与 “企业分立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8
    • 1
      第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平等民事主体间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三)企业分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四)企业债权转股权纠纷; (五)企业出售合同纠纷; (六)企业兼并合同纠纷; (七)与企业改制相关的其他民事纠纷。
    • 2
      第十二条 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3
      第十三条 分立的企业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各分立的企业间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企业分立时的资产比例分担。
  • 2017-03-151538
    本条法律中与 “企业分立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8
    • 1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2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 3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4
      第六十六条 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
  • 2009-08-275
    本条法律中与 “企业分立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7
    • 1
      第十八条 企业合并或者分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 2
      第二十条 企业合并、分立或者终止时,必须保护其财产,依法清理债权、债务。
    • 3
      第二十一条 企业的合并、分立、终止,以及经营范围等登记事项的变更,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 2015-01-30477
    本条法律中与 “企业分立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7
    • 1
      第六十三条 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 2
      第三百三十六条 在第二审程序中,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将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共同诉讼人;合并的,将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当事人。
  • 2011-01-0815
    本条法律中与 “企业分立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7
    • 1
      第十五条 企业分立、合并、迁移、停业、终止以及改变名称、经营范围等,须经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机关核准,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并通知开户银行。
    • 2
      第十六条 企业分立、合并、停业或者终止时,必须保护其财产,依法清理债权、债务。
    • 3
      第十九条 企业所有者依法决定企业的经营方向、经营形式、厂长(经理)人选或者选聘方式,依法决定企业税后利润在其与企业之间的具体分配比例,有权作出关于企业分立、合并、迁移、停业、终止、申请破产等决议。 企业所有者应当为企业的生产、供应、销售提供服务,并尊重企业的自主权。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企业分立合同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课题组 编著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03-018739
    本书中与 “企业分立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46
    • 1
      【释义】
      企业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存续分立是指原企业存续,其一部分分出设立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企业。新设分立是指原企业解散,分立出的各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分别设立为新的企业。
    • 2
      【释义】
      企业分立是指一个企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将企业依法变更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律行为。
  • 唐德华;高圣平主编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09-0110
    本书中与 “企业分立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31
    • 1
      【释解】
      所谓分支分立是指把一个已经设立的企业分解出一部分或若干部分,原有企业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分解出的部分依法成为新的企业。
    • 2
      【释解】
      所谓分解分立是指把一个原有的已经设立的企业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原有企业主体资格消灭,依法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企业。
  • 吴庆宝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10-01120
    本书中与 “企业分立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32
    • 1
      六、国有企业分立改制相关纠纷的裁判标准
      企业分立,是指通过签订协议,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企业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律行为,分立后的各企业互相没有出资。
    • 2
      六、国有企业分立改制相关纠纷的裁判标准
      企业分立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保证人分立也不例外。保证人分立,依照《合同法》第90条规定,除债权人与债务人另有约定的外,由保证人分立后形成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连带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分立后形成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构成共同保证关系,而且属于连带的共同保证关系。
    • 3
      六、国有企业分立改制相关纠纷的裁判标准
      分立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新设分立,即一个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分成两个以上的新企业,原企业解散;另一种方式是存续分立,即原企业存续,但分出其中一部分财产设立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新企业。
    • 4
      三、不同种类乡镇企业改制中对外债权债务承担的处理规范
      如果分立时企业对原企业债务分担未作出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往往在分立企业承担债务后发生债务分担纠纷。对此《企业改制规定》第13条作出了规定:“分立的企业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各分立的企业间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企业分立时的... 完整章节
    • 5
      五、企业改制债务承担的法理适用
      是指企业通过财产的分割在原法人基础上成立几个独立法人的行为。
今后不再推荐此类内容
猜你想读
你可能感兴趣
微信扫码
随时随地 看法懂法
收藏成功
点击右上角头像,在我的收藏中可查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