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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海事支付令是指债权人基于海事事由申请海事法院按督促程序向债务人发出支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

97.就海事纠纷申请支付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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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律内容

申请海事支付令是指债权人基于海事事由申请海事法院按督促程序向债务人发出支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法律释义
申请海事支付令是指海事法院根据债权人基于海事事由的请求,责令债务人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命令。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当适用督促程序作出支付令。督促程序是指对于债权人提出的以给付一定数量的... 展开
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申请海事支付令”
  • 2016-02-249
    本条法律中与 “申请海事支付令”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6
    • 1
      97.就海事纠纷申请支付令案件;
  • 2015-01-30436
    本条法律中与 “申请海事支付令”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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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7
    • 1
      第四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书后,认为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知债权人限期补正。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 2
      第四百二十九条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在收到支付令申请书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 (一)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二)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三)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 (四)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 (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六)收到申请书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七)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支付令申请书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不予受理。 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 3
      第四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驳回申请: (一)申请人不具备当事人资格的; (二)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证明文件没有约定逾期给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坚持要求给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赔偿金的; (三)要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属于违法所得的; (四)要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尚未到期或者数额不确定的。 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发现不符合本解释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驳回申请。
    • 4
      第四百三十一条 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 2009-07-2410
    本条法律中与 “申请海事支付令”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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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0
    • 1
      13、对于具有合同效力和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债权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并附调解协议原件。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 1999-12-2576
    本条法律中与 “申请海事支付令”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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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5
    • 1
      第九十九条 债权人基于海事事由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务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住所、代表机构或者分支机构并能够送达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申请支付令。
  • 2001-01-0812
    本条法律中与 “申请海事支付令”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6
    • 1
      第三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的书面申请后,认为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债权人限期补正。补正期间不计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的期限。
    • 2
      第四条 对设有担保的债务案件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 3
      第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后,经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一)当事人不适格; (二)给付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的证明文件没有约定逾期给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坚持要求给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赔偿金; (三)债权人要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属于违法所得; (四)债权人申请支付令之前已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或者申请支付令同时又要求诉前保全。
    • 4
      第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关系又提起诉讼,或者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 2012-08-31569
    本条法律中与 “申请海事支付令”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6
    • 1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2
      第二百一十五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 3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4
      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申请海事支付令”
  • 江伟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12-0198
    本书中与 “申请海事支付令”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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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37
    • 1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债务人在15日期限内对支付令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本身提出书面异议的,如果异议成立,支付令自行失效,督促程序终结。
    • 2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债务人对支付令无异议的,应当于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自觉清偿债务,否则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申请对其强制执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督促程序随着其目的的实现而终结。
    • 3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异议不成立。之所以要求书面形式,一是因为债务人提出的异议中需要将异议事由、证据等说明清楚,提交书面材料更为合适;二是因为异议是否成立事关督促程序是否终结、支付令是否失效,事关重大,书面形式更显慎重;三是因为法院对债务人的... 完整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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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异议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即在自债务人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内提出。15日是法定的不变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或者延长。债务人超过15日后才提出异议的,不能成立。
    • 5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异议必须针对债务本身提出,比如债务人已经偿还债务、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负有的对等给付义务等等。如果债务人仅仅提出自己缺乏清偿能力或者或者对清偿方式及期限提出不同意见的,不能构成异议,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一旦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提出异议,则表明债务人对其与债权人之间... 完整章节
    • 6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支付令是督促程序中最为重要的法律文书,应当记明以下事项:债权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债务人应当给付的金钱、有价证券的种类、数量;清偿债务或者提出异议的期限;债务人在法定期限不提出异议的法律后果。支付令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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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若在15天内债务人既不清偿债务,也不提出异议,15日期满后支付令发生与生效判决相同的拘束力和执行力,债权人可以以支付令为执行依据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强制执行。支付令中确定的是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在债务人不提出异议也不清偿的情况下,赋予支付令强制执行力可以更快捷地实... 完整章节
  • 杜万华 主编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03-013
    本书中与 “申请海事支付令”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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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7
    • 1
      2.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债权人在申请支付令后,又单独起诉担保人的,担保人可能会对主债权债务关系提起抗辩。人民法院通过审查,如果认定担保人的抗辩成立,在对主债权债务关系的认定上可能会与支付令所确认的未经审查的事实不一致。如果支付令有效的话,就可能出现两个相互矛盾的均有强制力的裁判文书,... 完整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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