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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同步进度本案关注点: 行为人无视国家法律,在国家民政部决定取缔法轮大会研究会、公安部通告“六禁止”后,继续组织、利用邪教组织非法进行集会、串联活动,抗拒国家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的决定,煽动法轮功有关人员不履行公民法定义务,导致法轮功有关人员非法集会的严重后果。其后,行为人分别结伙到其他省市进行非法串联、煽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破坏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其行为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本案关注点: 明知系已经被国家取缔的邪教组织,仍然纠合教徒秘密聚会,制作、传播邪教组织信息,发展邪教组织成员,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