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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同步进度摘要:我国《继承法》于1985年4月10日通过,1985年10月1日施行,至今已经27年了,是我国目前实施最久而又没有进行过修正的民事法律。应当有一个最基本的判断是,现行《继承法》是一部建立在公民没有多少遗产的基础之上的继承法,是一部穷人的继承...
摘要:[案例1]遗嘱人郭某订立了前后两份遗嘱,他的第1份遗嘱规定,自己仅有的1套89平方米住房由大儿子继承。1个月后又立下了第2份遗嘱,规定自己的89平方米住房的1/3由小儿子继承,遗嘱中未明示撤回第一遗嘱,两份遗嘱均为符合条件的自书遗嘱。
本案关注点: 遗嘱人生前所立的两份代书遗嘱中,一份有相佐证的现场录像,可以完整地证明整个代书遗嘱的过程,见证人均在场见证,法院认定该遗嘱有效。另一份遗嘱系他人打印,且该人并未在遗嘱上签字,两名见证人均未在场见证,而是事后在遗嘱上补签名字,法院认定该遗嘱无效。
本案关注点: 公民可以依照继承法规定设立遗嘱赠与并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依法向财产继承人附加义务,但所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基本精神,否则相关内容应认定无效。对公民生前所立以约束配偶再婚自由为前提方可享有继承财产权利的遗嘱,因该遗嘱限制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和婚姻自由,应认定为无效,继承人不受该义务约束,仍享有法律上和遗嘱中确定的相应继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