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隐藏同步进度摘要:【摘要】【内容提要】公司乃商法上的自治组织,清算是股东的法定义务,公司清算应该是股东自觉的行为。但是,由于立法规定不完善,制度安排不合理,股东自觉履行清算义务只是人们的美好愿望而已。法律制度设计应当鼓励、引导股东自觉清算,要让不履行清算义...
摘要: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后,法人资格终止前的必经法律程序,它是指公司为达到终止目的,终结法律关系,清理债权债务并处分财产,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程序。基于对债权人或公司股东利益的保护,各国公司法均以强行法形式规定公司清算的种类、程序、法律后果等...
本案关注点: 负有清算义务的股东成立清算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公司进行审计的行为仅为清算组成立之初的基础工作之一,并不足以认定清算组积极履行清算义务。在债权人提供证据证实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前提下,股东未提供相反证据证明其积极履行清算义务的,可对其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事实予以认定。
本案关注点: 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股东组成。当法定的公司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也可以申请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