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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同步进度摘要:因期货经纪公司的违规行为而形成的期货纠纷,占当前人民法院受理的期货纠纷案件的绝大部分,由于我国目前尚无期货法,也无完整意义上的期货行政法规,因此对期货经纪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法律评价,成为期货理论研究及审判实践中等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就期...
摘要:在一些期货经纪公司中,没有在交易所为、积的客户分设不同代码,造成了多户一码现象,多户一码的客户在从事期货交易时,如果出现同品种,同交割月、同数量期货合约的反向操作,交易所便认为该期货经纪公司已平仓不用对其他的会员单位进行实物交割,有的客户...
本案关注点: 期货经纪合同系指期货经纪公司接受客户委托,并按照客户的交易指令为其进行期货交易,期货经纪公司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客户,客户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客户交易指令的下达,必须由其本人进行,指令下达的方式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可以通过书面、电话、计算机、网上委托等。客户的资金账户上因出现交易记录导致资金变动,期货经纪公司有责任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该交易系按照客户的指令而进行的。期货经纪公司未按照客户的指令,擅自以客户的名义进行期货交易,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客户起诉要求期货经纪公司返还其预先存入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应予支持。
本案关注点: 期货公司违反从事期货经纪代理义务必须承担的行业性质所决定的基本义务,即对每个客户单独设立保证金帐户;接受客户指令要有客户的书面交易订单,没有书面交易订单的,应当有电话录音,并在事后尽快要求客户确认交易结果。由此造成客户保证金亏蚀的结果,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