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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因明显违反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导致说明书无法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且不属于本解释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专利权因此被请求宣告无效的,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在合理期限内专利权未被请求宣告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要求的记载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QQ微信传照片,不能作为主张现有设计的有效证明,你知道吗?
图形作品是商品的外观设计还是产品图纸?
审理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是否对涉案外观设计占整体设计比重、整体视觉影响大小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摘要: 随着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消费者不仅满足于产品的质量与功能,开始关注产品外形的美观。因此,要让某种商品在几十种甚至几百种同类产品中吸引消费者,必须有独特的包装和外观,由此,外观设计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逐年递增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就是很好...
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 原告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动公司)拥有“导气堤式侧向螺旋进气道的单缸直喷式柴油机缸头(以下简称缸头)”、“一种新型输油管总成(以下简称输油管)”实用新型专利和“单缸柴油机油门纵向操纵齿轮室盖(以下简称齿轮室盖...
摘要: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2001年修改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
摘要: 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有效专利共计274万件;其中有效外观设计专利92.2万件,同比增长16.3%。{1}相近似判断是外观设计专利行政案件审理中最为常见也是争议最多的问题之一。本文从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标准定位的历史沿革出发,针对被比设计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