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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是指船舶与船舶之外的设施或者障碍物发生触碰事故而引起的损害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七条 海商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可以限制赔偿责任的海事赔偿请求不包括因沉没、遇难、搁浅或者被弃船舶的起浮、清除、拆毁或者使之无害提起的索赔,或者因船上货物的清除、拆毁或者使之无害提起的索赔。 由于船舶碰撞致使责任人遭受前款规定的索赔,责任人就因此产生的损失向对方船舶追偿时,被请求人主张依据海商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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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是指船舶与船舶之外的设施或者障碍物发生触碰事故而引起的损害责任纠纷

法律释义
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是指船舶与船舶之外的设施或者障碍物发生触碰事故而引起的损害责任纠纷,例如船舶触碰码头设施或者港口建筑物等造成的损害责任纠纷。
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
  • 2010-08-2715
    本条法律中与 “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8
    • 1
      第十七条 海商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可以限制赔偿责任的海事赔偿请求不包括因沉没、遇难、搁浅或者被弃船舶的起浮、清除、拆毁或者使之无害提起的索赔,或者因船上货物的清除、拆毁或者使之无害提起的索赔。 由于船舶碰撞致使责任人遭受前款规定的索赔,责任人就因此产生的损失向对方船舶追偿时,被请求人主张依据海商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995-08-1831
    本条法律中与 “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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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9
    • 1
      二、赔偿应当尽量达到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折价赔偿。
    • 2
      五、船舶触碰造成设施损害的赔偿包括: 设施的全损或者部分损坏修复费用; 设施修复前不能正常使用所产生的合理的收益损失。
    • 3
      十二、设施损害赔偿的计算: 期限:以实际停止使用期间扣除常规检修的期间为限; 设施部分损坏或者全损,分别以合理的修复费用或者重新建造的费用,扣除已使用年限的折旧费计算; 设施使用的收益损失,以实际减少的净收益,即按停止使用前3个月的平均净盈利计算;部分使用并有收益的,应当扣减。
    • 4
      十五、本规定不包括对船舶碰撞或者触碰责任的确定,不影响船舶所有人或者承运人依法享受免责和责任限制的权利。
  • 2017-03-151546
    本条法律中与 “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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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 1992-11-07182
    本条法律中与 “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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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第六条 【主管机构】海上运输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 2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互不赔偿的情形】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或者无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碰撞各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
    • 3
      第一百六十八条 【过失原则】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一船的过失造成的,由有过失的船舶负赔偿责任。
    • 4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互有过失的赔偿】船舶发生碰撞,碰撞的船舶互有过失的,各船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负赔偿责任;过失程度相当或者过失程度的比例无法判定的,平均负赔偿责任。 互有过失的船舶,对碰撞造成的船舶以及船上货物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依照前款规定的比例负赔偿责任。碰撞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的,各船的赔偿责任均不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比例。 互有过失的船舶,对造成的第三人的人身伤亡,负连带赔偿责任。一船连带支付的赔偿超过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的,有权向其他有过失的船舶追偿。
  • 2003-01-0662
    本条法律中与 “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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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第四条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六条第二款(一)项规定的船籍港指被告船舶的船籍港。被告船舶的船籍港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原告船舶的船籍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由原告船舶的船籍港所在地的海事法院管辖。
  • 2012-08-31603
    本条法律中与 “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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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第三十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课题组 编著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03-018785
    本书中与 “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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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在此应该注意区分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与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船舶触碰是指船舶与非船舶发生碰撞,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害的事故。这里的非船舶主要是指海上、通海水域及港口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比如航道设施、桥梁、障碍物等;而船舶碰撞则是船舶与船舶之间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 完整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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