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首次登录将自动为您注册注册即同意《东方法律平台服务条款》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
2007年6月,原告韩某委托被告某代理公司代理某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010年原告发现市场上有人未经权利人允许出售上述外观专利产品。经查,被告并未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缴费通知书》《专利权终止通知书》转交给原告,致使上述专利的专利权被终止。
专利代理机构未转发缴费通知书致专利权人的外观设计专利被终止,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