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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同步进度本案关注点:我国刑法对伪造货币和变造货币分别作了规定,且设置了差别较大的法定刑。对从废旧金属、洋垃圾中分拣的外国残损、变形硬币进行加工修复行为所涉情形较为复杂,应当根据相应的情况处理,对内芯外圈分离的外国硬币进行重新拼装,加工修复的行为,由于内芯、外圈的来源仍然是外国央行发行的硬币,系对外国货币的形态的改变,故认定为“变造货币”更为适宜。
本案关注点: 变造货币罪与伪造货币罪的行为模式与社会危害性有明显的区别。对真币以挖补、剪贴、拼凑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以制造假币的行为,是“由真到假”,属于变造货币;而将非货币材料制成货币的过程是“由无到有”,属于伪造货币。变造货币罪中行为人对经其变造行为改变原有状态的全部货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