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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同步进度本案关注点: 因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承担,是以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为条件的,也就是说,如果施工人已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客观上已尽其应有的注意义务,即可以免除责任。但是,若地面施工人所设置的警示标志和采取的安全措施未达到足以保障他人安全之程度者,仍构成违反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本案关注点: 未成年人在河道游泳溺水身亡的,其监护人请求施工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施工人经批准允许的在河道上合法采砂且采砂工作早已完毕,法律未规定在一般河道上采砂完毕后还要进行回填、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因此,施工人不承担地面施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