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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同步进度本案关注点: 1.多次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2.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结果犯,只有当组织出卖的行为使供体的生命健康受到损害时才成立既遂;行为人虽实施了雇佣等组织出卖的行为,但尚未对器官进行摘取的,应认定为未遂。
本案关注点: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属于典型的行为犯,不以犯罪结果发生作为既遂认定的要件。行为人基于出卖人体器官的目的,实施了指挥、策划、招揽、控制自愿出卖自身器官的人的行为,只要该行为实施完毕,国家器官移植医疗管理秩序受到了严重侵害,该行为即构成既遂,不需要出现器官被实际摘取等特定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