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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因明显违反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导致说明书无法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且不属于本解释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专利权因此被请求宣告无效的,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在合理期限内专利权未被请求宣告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要求的记载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真假包装是与非,侵犯专利得要赔
专利侵权判定采用全面覆盖原则时,是否应区分必要技术特征与非必要技术特征?
摘要: 修改后的专利法已经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专利制度发展历程中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本次专利法修改的内容一共涉及36处,从立法宗旨到概念定义、授权标准、保护力度、保护措施以及平行进口等方面都进行了比较大的修改。国务院和最高法院随...
摘要: 原告:(奥地利)舒克阿设备制造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舒克阿公司);被告:北京三江华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江华晨公司);被告:长春市新发展塑胶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新发展公司);被告:沈阳金杯江森自控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摘要: 实施《专利法》以来,诉至人民法院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逐年增多,这类案件涉及到技术和法律两方面的问题。由于我国专利法条文不尽完备,因此,审理这类案件存在颇多争议。本文拟就审理这类案件中遇到的几个问题作一些探讨。
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 原告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动公司)拥有“导气堤式侧向螺旋进气道的单缸直喷式柴油机缸头(以下简称缸头)”、“一种新型输油管总成(以下简称输油管)”实用新型专利和“单缸柴油机油门纵向操纵齿轮室盖(以下简称齿轮室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