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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销合同纠纷是指证券代销当事人之间因订立、履行、终止证券代销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法律依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修订)

第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依照《证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采用包销或者代销方式。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未采用自行销售方式或者上市公司配股的,应当采用代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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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律内容

证券代销合同纠纷是指证券代销当事人之间因订立、履行、终止证券代销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法律释义
证券承销合同是指证券发行人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的由证券经营机构包销或者代销发行人发行证券,并依照法律和合同收取一定比例承销费的合同。 证券代销合同是指证券发行人与证券经营机构约定由证券经营机构代理发行... 展开
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证券代销合同纠纷”
  • 2014-03-215
    本条法律中与 “证券代销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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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6
    • 1
      第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依照《证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采用包销或者代销方式。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未采用自行销售方式或者上市公司配股的,应当采用代销方式。
    • 2
      第二十三条 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的,应当在发行公告(或认购邀请书)中披露发行失败后的处理措施。股票发行失败后,主承销商应当协助发行人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 2015-01-153
    本条法律中与 “证券代销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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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8
    • 1
      第三十五条 承销机构承销公司债券,应当依照《证券法》相关规定采用包销或者代销方式。
  • 2014-08-3173
    本条法律中与 “证券代销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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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5
    • 1
      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 2
      第三十五条 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七十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证券代销合同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课题组 编著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03-018199
    本书中与 “证券代销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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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46
    • 1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如果采取的是代销方式,在承销合同中应规定剩余证券的退还办法。
    • 2
      【释义】
      常见的有证券销售款支付纠纷和企业债券兑付纠纷。
    • 3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证券代销属于行纪合同的范畴。在代销方式里,发行人与证券承销机构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证券经营机构不承担证券销售不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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