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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开证纠纷是指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因申请以及受理并开立信用证等一系列行为而产生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第10号——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

第五条 信用证的开立和转让,应当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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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律内容

信用证开证纠纷是指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因申请以及受理并开立信用证等一系列行为而产生的纠纷

法律释义
信用证开证纠纷是指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因申请以及受理并开立信用证等一系列行为而产生的纠纷。
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信用证开证纠纷”
  • 2016-04-2721
    本条法律中与 “信用证开证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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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第五条 信用证的开立和转让,应当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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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开证银行与申请人在开证前应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开证行可要求申请人交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合法有效的担保。 开证申请人申请开立信用证,须提交其与受益人签订的贸易合同。 开证行应根据贸易合同及开证申请书等文件,合理、审慎设置信用证付款期限、有效期、交单期、有效地点。
    • 3
      第十六条 开证行的义务 开证行自开立信用证之时起,即受信用证内容的约束。
  • 2005-11-1428
    本条法律中与 “信用证开证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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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第三条 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因申请开立信用证而产生的欠款纠纷、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因委托开立信用证产生的纠纷、担保人为申请开立信用证或者委托开立信用证提供担保而产生的纠纷以及信用证项下融资产生的纠纷,适用本规定。
    • 2
      第五条 开证行在作出付款、承兑或者履行信用证项下其他义务的承诺后,只要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在表面上相符,开证行应当履行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付款的义务。当事人以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基础交易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的情形除外。
    • 3
      第六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中涉及单证审查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约定适用的相关国际惯例或者其他规定进行;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及国际商会确定的相关标准,认定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是否在表面上相符。 信用证项下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之间、单据与单据之间在表面上不完全一致,但并不导致相互之间产生歧义的,不应认定为不符点。
    • 4
      第七条 开证行有独立审查单据的权利和义务,有权自行作出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是否在表面上相符的决定,并自行决定接受或者拒绝接受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的不符点。 开证行发现信用证项下存在不符点后,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联系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开证申请人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并不影响开证行最终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开证行向受益人明确表示接受不符点的,应当承担付款责任。 开证行拒绝接受不符点时,受益人以开证申请人已接受不符点为由要求开证行承担信用证项下付款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2017-03-151382
    本条法律中与 “信用证开证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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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8
    • 1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 2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3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2006-01-013
    本条法律中与 “信用证开证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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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第七条开证行责任a.只要规定的单据提交给指定银行或开证行,并且构成相符交单,则开证行必须承付,如果信用证为以下情形之一:ⅰ.信用证规定由开证行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或承兑;ⅱ.信用证规定由指定银行即期付款但其未付款;ⅲ.信用证规定由指定银行延期付款但其未承诺延期付款,或虽已承诺延期付款,但未在到期日付款;ⅳ.信用证规定由指定银行承兑,但其未承兑以其为付款人的汇票,或虽承兑了汇票,但未在到期日付款;ⅴ.信用证规定由指定银行议付但其未议付。b.开证行自开立信用证之时起即不可撤销地承担承付责任。c.指定银行承付或议付相符交单并将单据转给开证行之后,开证行即承担偿付该指定银行的责任。对承兑或延期付款信用证下相符交单金额的偿付应在到期日办理,无论指定银行是否在到期日之前预付或购买了单据。开证行偿付指定银行的责任独立于开证行对受益人的责任。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信用证开证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课题组 编著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03-018195
    本书中与 “信用证开证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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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信用证开证纠纷是指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因申请以及受理并开立信用证等一系列行为而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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