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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成立、终止效力所发生的纠纷

法律依据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本条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除此条规定的程序外,对劳动者行使辞职权不附加任何条件。但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者要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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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律内容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成立、终止效力所发生的纠纷

法律释义
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规定》对劳动合同纠纷列举了七种情形:(... 展开
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 1994-09-0567
    本条法律中与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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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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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本条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除此条规定的程序外,对劳动者行使辞职权不附加任何条件。但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者要依法承担责任。
  • 2006-08-14248
    本条法律中与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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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第五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2015-09-02708
    本条法律中与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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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7
    • 1
      二十四、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考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2
      五十、假冒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应按冒用人的真实身份确定主体。
    • 3
      五十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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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三、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在中国内地就业应办理相应用工手续,其产生的用工关系应按劳动关系处理。未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等用工手续的,应认定有关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已经付出劳动的,由所在单位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港澳台地区企业未通过涉外就业服务单位直接招用中国雇员的,应认定有关用工关系为雇佣关系。
  • 1978-06-0228
    本条法律中与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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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2005-05-25154
    本条法律中与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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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6
    • 1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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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2017-11-30444
    本条法律中与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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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9
    • 1
      6.【认定劳动关系的基本要素】确定当事人之问是否成立劳动关系,可以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性劳动报酬; (4)劳动者被纳入用人单位的组织体系中从事劳动,而不是从事独立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 (5)劳动者无权将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6)生产资料一般由用人单位提供; (7)劳动者提供的劳务是继续性的而不是一次性的; (8)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 2
      8.【雇用在校学生的关系认定】在校学生为完成学习任务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在校学生为勤工俭学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双方构成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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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将工程或者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主张确认与上述发包人有劳动关系的,不予支持,没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违法招用的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死亡的,由上述违法发包的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与实际招用该劳动者的组织或者自然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4
      10.【雇用退休人员的关系认定】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问形成实际用工关系的,按劳务关系处理。 因用人单位原因致使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尚未领取退休金,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实际用工关系的,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课题组 编著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03-018203
    本书中与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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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用人者)建立的社会关系。
    • 2
      【释义】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主要是指职工与企业就劳动关系存在与否、劳动关系终止与否和劳动关系有效与否等问题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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