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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店服务合同纠纷是指旅店因向旅客或其他人员提供房屋住宿、设备及其他相关服务所产生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

第七条 【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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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律内容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是指旅店因向旅客或其他人员提供房屋住宿、设备及其他相关服务所产生的纠纷

法律释义
旅店服务合同是指旅店向旅客和其他人员提供房屋住宿、设备和其他服务活动并向旅客或其他人员收取费用的协议。
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 2013-10-25528
    本条法律中与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7
    • 1
      第七条 【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 2
      第十八条 【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2003-12-261245
    本条法律中与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8
    • 1
      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 2017-03-151386
    本条法律中与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8
    • 1
      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 2
      第二百零二条 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 3
      第二百零三条 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
    • 4
      第二百零四条 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规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2002-03-2916
    本条法律中与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4
    • 1
      第四条 饭店应与客人共同履行住宿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双方住宿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 2
      第七条 饭店在办理客人入住手续时,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客人出示有效证件,并如实登记。
    • 3
      第十条 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按客人住一“间/夜”,计收一天房费;次日12时以后、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时以后退房者,饭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费。
    • 4
      第十二条 为了保护客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饭店客房房门应当装置防盗链、门镜、应急疏散图,卫生间内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客房内应当放置服务指南、住宿须知和防火指南。有条件的饭店应当安装客房电子门锁和公共区域安全监控系统。
  • 1987-11-104
    本条法律中与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4
    • 1
      第三条 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人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 2
      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接待境外旅客往宿,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 3
      第七条 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 4
      第八条 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三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 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课题组 编著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03-018226
    本书中与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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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释义】
      旅店服务合同是指旅店向旅客和其他人员提供房屋住宿、设备和其他服务活动并向旅客或其他人员收取费用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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