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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同步进度摘要:保险代位制度是保险法领域中古老且独具特色的权益转让制度,源自英美法系。我国保险法、海商法和海事诉讼法都对一般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我国保险法经过第二次修改,已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但对再保险人之代位求偿权及其实现问...
摘要:编辑提示: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者的求偿权利。作为保险法中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制度,其在各国保险法中都占有重要地位。我国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虽然对这一制度有所完善...
本案关注点: 从交强险的功能设置及赔偿原则来看,交强险的首要功能在于对受害人的保护,而非是分散侵权人的风险。被保险人未向受害人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关于其已向被保险人支付交强险保险金的抗辩对有异议的受害人无效。
本案关注点: 被保险人与第三者形成保管与被保管的关系,故第三者有义务将被保险人存放的货物保管好。造成被保险人财产损失的原因是由于第三者没有保管好被保险人的货物,故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在财产损失依保险合同得到理赔后,将自己的索赔权转让给保险人,故保险人有权要求第三者赔偿财产损失及其逾期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