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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的,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部门没收假农药、劣质农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由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摘要: 编辑同志: 我院最近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根据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我院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5年,但对被告人应否剥夺政治权利产生了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列举的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
摘要: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高端品牌的设计和质感一方面不断提升了市场的消费品位,但另一方面,高端品牌又促使了无休止的消费攀比心理,加剧了消费群体两极分化的严重性,诱发了一个新的崇尚名牌而又缺乏经济实力的消费群体的产生。为迎合这类新产生...
摘要: 为依法惩处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烟草专卖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7号)(以下简称《解...
摘要: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詹恒富近年来一些法人单位和个人,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大肆进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活动,严重地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经济环境,妨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刑事法律法规不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