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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合同纠纷是指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之间因保险代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所产生的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三条 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填写保险单证后经投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代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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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律内容

保险代理合同纠纷是指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之间因保险代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所产生的纠纷

法律释义
保险代理合同是指保险代理人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其办理保险业务的合同。根据《保险法》第125条的规定,经营人寿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人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保险代... 展开
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保险代理合同纠纷”
  • 2013-05-3135
    本条法律中与 “保险代理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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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第三条 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填写保险单证后经投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代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
  • 2015-10-190
    本条法律中与 “保险代理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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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6
    • 1
      第三条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遵循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 2
      第五条 除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外,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采取下列组织形式: (一)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份有限公司。
    • 3
      第六条 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规定的最低限额; (三)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四)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五)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 4
      第七条 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 2015-04-2447
    本条法律中与 “保险代理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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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5
    • 1
      第五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 2
      第一百一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保险代理人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不得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 3
      第一百一十六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六)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 (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 (十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十二)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 4
      第一百一十七条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保险代理合同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课题组 编著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03-018801
    本书中与 “保险代理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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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释义】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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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保险代理合同是指保险代理人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其办理保险业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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