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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等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13修订)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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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律内容

技术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等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法律释义
技术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一方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等,另一方接受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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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技术合同纠纷”
  • 2013-01-3126
    本条法律中与 “技术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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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 2001-06-199
    本条法律中与 “技术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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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合同法第十八章所称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和其他能够取得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如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新药成果等)。
    • 2
      2.合同法第十八章所称的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前款所称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技术信息的整体或者精确的排列组合或者要素,并非为通常涉及该信息有关范围的人所普遍知道或者容易获得;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技术信息因属于秘密而具有商业价值,能够使拥有者获得经济利益或者获得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是指该技术信息的合法拥有者根据有关情况采取的合理措施,在正常情况下可以使该技术信息得以保密。合同法所称技术秘密与技术秘密成果是同义语。 (二)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
    • 3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职工在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中就职工在职期间或者离职以后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权益有约定的,依其约定确认。但该约定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或者依法被撤销、解除的除外。
    • 4
      4.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二款所称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是指: (1)职工履行本岗位职责或者承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交付的其他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任务。 (2)离职、退职、退休后一年内继续从事与其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交付的任务有关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所称岗位职责,是指根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职工所在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范围。
  • 2015-01-30489
    本条法律中与 “技术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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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第二条 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 2
      第五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 2017-11-0429
    本条法律中与 “技术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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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013-01-3060
    本条法律中与 “技术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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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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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二)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三)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四)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2016-11-0729
    本条法律中与 “技术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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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第十四条 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2
      第十六条 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三)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四)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 (五)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六)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 (七)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八)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九)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 (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十一)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 3
      第十七条 国家对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以及与武器、弹药或者其他军用物资有关的进出口,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 在战时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在货物、技术进出口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
    • 4
      第十九条 国家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 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技术,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经其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许可,方可进口或者出口。 国家对部分进口货物可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技术合同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课题组 编著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03-018849
    本书中与 “技术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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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另外,《合同法》第326条第1款和第328条均涉及奖励问题,但要注意二者有所不同,第326条第1款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第328条则是指技术成果完成人有权就已经完成的技... 完整章节
    • 2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技术中介合同的订立形式一般有两种:一是中介方与委托方单独订立的有关技术中介业务的合同;二是在委托方与第三方订立的技术合同中载明中介方权利与义务的有关中介条款。
    • 3
      【释义】
      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合作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并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 4
      【释义】
      技术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 5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技术培训合同的本质特征在于以传授特定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知识为合同的主要标的,以委托方指定的与特定技术项目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培训对象。所以,针对一般的非特定技术项目的培训教育活动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合同法意义上的技术培训合同,比如,就员工业务素质、文化学习等进行... 完整章节
    • 6
      【释义】
      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一方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等,另一方接受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 7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有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活动应具备以下特征:(1)合同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2)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 完整章节
    • 8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根据我国目前技术服务业的实践,可以将技术服务合同分为两大类:一是技术辅助合同,即《合同法》第356条第2款所称的技术服务合同;二是传授和传递科技信息的合同,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对于因前一类合同发生的纠纷,案由应当确定为技术服务合同纠纷,而对于因技术... 完整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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