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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十四条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案(刑法第四百三十二条)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军队的保密规定,故意使军事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泄露绝密级或者机密级军事秘密一项(件)以上的; (二)泄露秘密级军事秘密三项(件)以上的; (三)向公众散布、传播军事秘密的; (四)泄露军事秘密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五)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泄露军事秘密的; (六)负有特殊保密义务的人员泄密的; (七)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军事秘密的; (八)执行重大任务时泄密的; (九)有其他情节严重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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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律内容

法律释义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 2013-02-2634
    本条法律中与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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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9
    • 1
      第十四条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案(刑法第四百三十二条)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军队的保密规定,故意使军事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泄露绝密级或者机密级军事秘密一项(件)以上的; (二)泄露秘密级军事秘密三项(件)以上的; (三)向公众散布、传播军事秘密的; (四)泄露军事秘密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五)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泄露军事秘密的; (六)负有特殊保密义务的人员泄密的; (七)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军事秘密的; (八)执行重大任务时泄密的; (九)有其他情节严重行为的。
    • 2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涉嫌军人违反职责犯罪的案件。
    • 3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
  • 1997-03-143982
    本条法律中与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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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第三百九十八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 2
      第四百三十一条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3
      第四百三十二条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4
      第四百五十条 【本章适用的主体范围】本章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 2014-06-270
    本条法律中与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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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第三十一条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和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可以公告施行。 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对军事设施的重要部位应当采取安全监控和技术防范措施。
  • 2010-04-293
    本条法律中与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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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第十一条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 周道鸾 张军 主编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04-0112862
    本书中与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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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一)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情节严重”,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机要、保密人员或者其他负有特殊保密义务的人员泄密的;出于恶劣的个人动机或者为达到非法目的泄密的;利用职权指使或强迫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军事秘密的;出卖军事秘密的;战时泄密的;执行特殊任务时泄密的;泄露机密级或多项秘密级军事秘密... 完整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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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为了保守军事秘密,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央军委也制定颁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解放军各总部和各军、兵种也都制定了相应的保密规章,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必然违反保密法规。其表现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从最简单的口头陈述... 完整章节
    • 3
      (一)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 4
      (一)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为所有军人。既包括对军事秘密负有特殊保密义务的军人,如机要、通信、保密人员等,也包括所有了解军事秘密的普通军人,而且不论他们是通过职务活动了解的军事秘密,还是通过其他渠道了解的军事秘密。
    • 5
      (三)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刑事责任
      该条第1款中的“情节特别严重”,是加重处罚情节,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机要、保密人员或者其他负有特殊保密职责的人员泄露机密级或者多项秘密级军事秘密的;出卖机密级或者多项秘密级军事秘密的;泄露绝密级或者多项机密级军事秘密的;因泄露军事秘密而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完整章节
  • 刘家琛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06-01390
    本书中与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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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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