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成功

一键认证

我的法院人身份

优秀的法官都在这儿
登录成功

认证法院人身份

加入书香法院

我不是法院人

庭内账号同步成功

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 知道了
  • 查看个人中心

庭内账号同步中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隐藏同步进度
如有页面音视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请更换谷歌浏览器点此下载
  • 全部
  • 词条
  • 案例
  • 法律法规
  • 期刊
  • 图书

公司解散纠纷是指在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时,股东申请公司解散而产生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扫码查看更多
专业法律内容

公司解散纠纷是指在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时,股东申请公司解散而产生的纠纷

法律释义
公司解散是指引起公司人格消灭的法律事实。根据公司解散事由的不同,公司解散可分为公司自行解散、强制解散和司法解散三种形式。自行解散又称任意解散,是指公司基于自身的意思解散公司,比如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 展开
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公司解散纠纷”
  • 2018-10-26881
    本条法律中与 “公司解散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5
    • 1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2
      第一百八十一条 【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3
      第一百八十二条 【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2016-02-0643
    本条法律中与 “公司解散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7
    • 1
      第七十一条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 2015-12-3160
    本条法律中与 “公司解散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 1
      第十七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公司、公司清算、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与企业有关的类似纠纷不适用该条规定确定管辖。 股权转让、股东出资等当事人基于协议提起的其他与公司有关的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合同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当事人基于公司利益受到损害提起的其他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公司住所地可以作为侵权行为地。 因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公司股东未履行清算责任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起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不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不包括公司住所地。
  • 2014-02-20119
    本条法律中与 “公司解散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9
    • 1
      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2
      第二条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 3
      第三条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 4
      第四条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公司解散纠纷”
  • 吕红兵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10-01225
    本书中与 “公司解散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47
    • 1
      三、公司解散的原因
      《公司法》第181条将“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作为解散公司事由之三。此为一种法定解散事由。在合并中,无论是吸收合并或者是新设合并,均涉及公司解散问题。在吸收合并中,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在新设合并中,合并各方解散。而在公司分立的情况下,只是在解散分立时,才发... 完整章节
    • 2
      三、公司解散的原因
      我国法律规定了广泛的行政解散情形,包括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情形。《公司法》第181条将“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作为解散公司的事由。此为一种行政命令解散事由。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而被行政主管机关吊销法人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 完整章节
    • 3
      四、公司解散之诉的法律适用
      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是相对于轻微和一般损失而言,需要法官做自由裁量。“继续存续”的意思是僵局的状态继续存在,这种或然性的判断又加大了这种模糊一词解释上的难度。
    • 4
      四、公司解散之诉的法律适用
      解散公司的裁决在程序法上属于何种诉讼是必须明确的问题。显然,解散公司的诉讼既不是确认之诉,也不是给付之诉,而是变更之诉。公司是各种法律关系交织而成的综合体,解散公司意味着既有公司法律关系的全部终止,这是与解除合同性质类似的诉讼请求,只不过它所解除的不是某一个法... 完整章节
    • 5
      四、公司解散之诉的法律适用
      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主要是为了预防公司僵局案件被不当地予以解散,但是“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在司法实践当中,究竟作为法院立案的一个前置程序,还是作为法官裁判案件的考量因素?我国学者提出,应该将此理解成导向性的,让原告做出声明,声明他已经采取了合理的替代措施... 完整章节
  • 徐强胜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09-01224
    本书中与 “公司解散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27
    • 1
      一、公司解散诉讼之解散事由的认定标准
      所谓公司僵局,是指公司在存续运行过程中由于股东、董事之间矛盾激烈或发生纠纷,且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态,导致股东会、董事会等公司权力机关和决策机关陷入权利对峙而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有效决策,从而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
    • 2
      一、公司解散的认定标准
      所谓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因发生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营业活动,开始处理未了结的事务,并逐步终止其法人资格的行为。
  • 金剑锋著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12-01613
    本书中与 “公司解散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1:17
    • 1
      四、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司法解散
      公司僵局(corporate deadlock)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股东、董事之间矛盾激化而处于僵持状况,导致股东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从而使公司长期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状况。
    • 2
      四、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司法解散
      公司僵局最好的救济方式是股东的事前救济,股东在设立公司、制订章程时,应当对公司的控制权、经营权、管理权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对将来可能出现的公司僵局及其解决方案作出明确规定,从而起到事前预防的效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以约定的价格购买... 完整章节
    • 3
      三十九、公司解散纠纷
      公司解散纠纷,是指公司僵局出现时,公司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申请而发生的纠纷。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请求解散公司之诉。
    • 4
      四、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司法解散
      出现公司僵局,并且公司的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只有当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时,才可以提起司法解散。“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包括经营困难和管理困难两种情况,公司经营不善又无法通过调整经营管理人员而得以改善,或者股东之间造成利益对立严重无法调和,或者公司... 完整章节
  • 虞政平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05-0170
    本书中与 “公司解散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8
    • 1
      二、公司解散的一般原因。
      公司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是在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新设分立的情形下才会发生,派生分立则不需要公司解散。如前所述,这种情形的特殊之处在于不需要经过清算程序就可以注销公司。
    • 2
      二、调解在公司解散诉讼中之价值。
      在我国,司法解散制度一个重要的立法背景是,在“禁止抽回出资”和股权外部转让以及减资受到严格限制的情况下,少数股东欠缺退出渠道,极易被“锁定”而困于公司之中,难以脱身。因此,呼吁授予少数股东强制解散公司之诉权,在很大程度上,实质是呼吁构建一种帮助其退出公司的司法... 完整章节
    • 3
      二、调解在公司解散诉讼中之价值。
      如果其他股东不愿意购买,那么可以由公司收购一方股东的股份,使其退出公司。此时需要考虑购买资金的来源,要符合公司法关于提取公积金的规定。另外,为避免公司资本与股东实际出资额不一致,公司回购的股份应尽快转让或注销。《公司法解释(二)》第5条第2款规定,经人民法院调... 完整章节
    • 4
      一、公司解散制度概述。
      所谓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章程或法定事由的出现而停止公司的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最终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状态和过程。
    • 5
      一、司法解散公司之诉的原告资格。
      根据《公司法》第183条之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之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法解释(二)》第1条进一步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可见,我国可以提起司法解散公司之诉的主体范围显然... 完整章节
    • 6
      二、公司解散的一般原因。
      此种解散并非依公司或股东的意思,而是由于公司违反了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由行政机关命令公司解散,属于行政解散公司范畴,这实际是对公司的一种惩罚。其中,吊销营业执照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主要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例如,《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2条规定:“公司... 完整章节
    • 7
      二、公司解散的一般原因。
      除了规定公司的存续期限届满为公司解 散事由外,公司章程中还可以规定其他解散事由,如规定公司经营目的实现 或者无法实现、公司亏损达一定状态、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发生难以维持公司经营的不可抗力等,公司均可按章程规定事由予以解散。
今后不再推荐此类内容
猜你想读
你可能感兴趣
微信扫码
随时随地 看法懂法
收藏成功
点击右上角头像,在我的收藏中可查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