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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是指申请法院将某项所有人归属不明或者所有人不存在的财产认定为无主财产并判决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案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五十条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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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律内容

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是指申请法院将某项所有人归属不明或者所有人不存在的财产认定为无主财产并判决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案件

法律释义
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通过法定程序将某项所有人归属不明或者所有人不存在的财产认定为无主财产,并判决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申请认定财产无主”
  • 2015-01-30478
    本条法律中与 “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7
    • 1
      第三百五十条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 2
      第四百六十二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由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 2012-08-31603
    本条法律中与 “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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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6
    • 1
      第一百九十一条 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
    • 2
      第一百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 3
      第一百九十三条 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申请认定财产无主”
  • 江伟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12-01106
    本书中与 “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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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37
    • 1
      第五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原判决撤销后,财产由其原所有人或合法继承人认领,占有财产的单位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应当作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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