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成功

一键认证

我的法院人身份

优秀的法官都在这儿
登录成功

认证法院人身份

加入书香法院

我不是法院人

庭内账号同步成功

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 知道了
  • 查看个人中心

庭内账号同步中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隐藏同步进度
如有页面音视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请更换谷歌浏览器点此下载
  • 全部
  • 词条
  • 案例
  • 法律法规
  • 期刊
  • 图书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是指承运人使用航空运输的方式从事货物运输所产生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96修正)

第五十二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丢失或损坏,应按法定时限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并随附客票(或影印件)、行李牌的识别联、《行李运输事故记录》、证明行李内容和价值的凭证以及其它有关的证明。

扫码查看更多
专业法律内容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是指承运人使用航空运输的方式从事货物运输所产生的纠纷

法律释义
航空货物运输是指航空运输承运人使用航空器和其他设备,采用航空运输的方式,将托运人的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交给收货人的行为。
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1996-02-287
    本条法律中与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7
    • 1
      第五十二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丢失或损坏,应按法定时限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并随附客票(或影印件)、行李牌的识别联、《行李运输事故记录》、证明行李内容和价值的凭证以及其它有关的证明。
  • 2017-11-0431
    本条法律中与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6
    • 1
      第四十条 航空人员应当接受专门训练,经考核合格,取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颁发的执照,方可担任其执照载明的工作。 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在取得执照前,还应当接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认可的体格检查单位的检查,并取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颁发的体格检查合格证书。
    • 2
      第六十六条 供运输旅客或者货物的民用航空器使用的民用机场,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设置必要设施,为旅客和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提供良好服务。
    • 3
      第九十一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民用航空器运送旅客、行李、邮件或者货物的企业法人。
    • 4
      第九十二条 企业从事公共航空运输,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
  • 1999-05-2811
    本条法律中与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5
    • 1
      第一条适用范围一、本公约适用于所有以航空器运送人员、行李或者货物而收取报酬的国际运输。本公约同样适用于航空运输企业以航空器履行的免费运输。二、就本公约而言,“国际运输”系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不论在运输中有无间断或者转运,其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是在两个当事国的领土内,或者在一个当事国的领土内,而在另一国的领土内有一个约定的经停地点的任何运输,即使该国为非当事国。就本公约而言,在一个当事国的领土内两个地点之间的运输,而在另一国的领土内没有约定的经停地点的,不是国际运输。三、运输合同各方认为几个连续的承运人履行的运输是一项单一的业务活动的,无论其形式是以一个合同订立或者一系列合同订立,就本公约而言,应当视为一项不可分割的运输,并不仅因其中一个合同或者一系列合同完全在同一国领土内履行而丧失其国际性质。四、本公约同样适用于第五章规定的运输,除非该章另有规定。
    • 2
      第二条国家履行的运输和邮件运输一、本公约适用于国家或者依法成立的公共机构在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条件下履行的运输。二、在邮件运输中,承运人仅根据适用于承运人和邮政当局之间关系的规则,对有关的邮政当局承担责任。三、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本公约的规定不适用于邮件运输。第二章旅客、行李和货物运输的有关凭证和当事人的义务
    • 3
      第四条货物一、就货物运输而言,应当出具航空货运单。二、任何保存将要履行的运输的记录的其他方法都可以用来代替出具航空货运单。采用此种其他方法的,承运人应当应托运人的要求,向托运人出具货物收据,以便识别货物并能获得此种其他方法所保存记录中的内容。
    • 4
      第五条航空货运单或者货物收据的内容航空货运单或者货物收据应当包括:(一)对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的标示;(二)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是在一个当事国的领土内,而在另一国的领土内有一个或者几个约定的经停地点的,至少对其中一个此种经停地点的标示;以及(三)对货物重量的标示。
  • 2006-02-284
    本条法律中与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5
    • 1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航空运输中发生的损害赔偿。
  • 2015-04-240
    本条法律中与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11
    • 1
      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作出修改 (一)删去第六十八条中的“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物价主管部门”。 (二)将第九十二条修改为:“企业从事公共航空运输,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 (三)将第九十三条中的“设立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修改为“取得公共航空运输经营许可”。 (四)将第九十七条第三款修改为:“国际航空运输运价的制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协定、协议的规定执行;没有协定、协议的,参照国际航空运输市场价格确定。” (五)删去第二百一十一条中的“对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吊销其营业执照。”
  • 1996-02-292
    本条法律中与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6
    • 1
      第二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保证重点、照顾一般、合理运输的原则,安全、迅速、准确、经济地组织货物运输,体现人民航空为人民的宗旨。
    • 2
      第三条 本规则中下列用语,除具体条件中另有规定者外,含义如下: (一)“承运人”是指包括接受托运人填开的航空货运单或者保存货物记录的航空承运人和运送或者从事承运货物或者提供该运输的任何其他服务的所有航空承运人。 (二)“代理人”是指在航空货物运输中,经授权代表承运人的任何人。 (三)“托运人”是指为货物运输与承运人订立合同,并在航空货运单或者货物记录上署名的人。 (四)“收货人”是指承运人按照航空货运单或者货物运输记录上所列名称而交付货物的人。 (五)“托运书”是指托运人办理货物托运时填写的书面文件,是据以填开航空货运单的凭证。 (六)“航空货运单”是指托运人或者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填制的,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为在承运人的航线上承运货物所订立合同的证据。
    • 3
      第四条 托运货物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填写货物托运书,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托运手续。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出具单位介绍信或其它有效证明时,托运人也应予提供。托运政府规定限制运输的货物以及需向公安、检疫等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手续的货物,应当随附有效证明。 货物托运书的填写及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应当认真填写,对托运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在托运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二)货物托运书的基本内容: 1.货物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具体单位或者个人的全称及详细地址、电话、邮政编码; 2.货物品名; 3.货物件数、包装方式及标志; 4.货物实际价值; 5.货物声明价值; 6.普货运输或者急件运输; 7.货物特性、储运及其它说明。 (三)运输条件不同或者因货物性质不能在一起运输的货物,应当分别填写托运书。
    • 4
      第五条 货物包装应当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散失、渗漏,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者其它物品。 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性质及重量、运输环境条件和承运人的要求,采用适当的内、外包装材料和包装形式,妥善包装。精密、易碎、怕震、怕压、不可倒置的货物,必须有相适应的防止货物损坏的包装措施。严禁使用草袋包装或草绳捆扎。 货物包装内不准夹带禁止运输或者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等。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课题组 编著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03-018849
    本书中与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46
    • 1
      【释义】
      航空货物运输是指航空运输承运人使用航空器和其他设备,采用航空运输的方式,将托运人的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交给收货人的行为。
今后不再推荐此类内容
猜你想读
你可能感兴趣
微信扫码
随时随地 看法懂法
收藏成功
点击右上角头像,在我的收藏中可查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