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成功

一键认证

我的法院人身份

优秀的法官都在这儿
登录成功

认证法院人身份

加入书香法院

我不是法院人

庭内账号同步成功

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 知道了
  • 查看个人中心

庭内账号同步中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隐藏同步进度
如有页面音视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请更换谷歌浏览器点此下载
  • 全部
  • 词条
  • 案例
  • 法律法规
  • 期刊
  • 图书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是指存款人与金融机构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储蓄存款合同所发生的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因不同的法律事实,分别涉及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嫌疑的,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犯罪嫌疑案件应当分开审理。

扫码查看更多
专业法律内容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是指存款人与金融机构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储蓄存款合同所发生的纠纷

法律释义
《合同法》对储蓄合同、存款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因此二者均属于无名合同。根据1992年12月11日国务院发布的《储蓄管理条例》第3条的规定,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 展开
茶话间 /热点新闻解读
泸州老窖1.5亿存款失踪案,从《商业银行法》看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泸州老窖1.5亿存款失踪案,从《商业银行法》看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未登录可试看30秒,登录观看完整版

30秒试看结束,观看完整版请登录

立即登录

相关视频

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 1998-04-21197
    本条法律中与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8
    • 1
      第一条 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因不同的法律事实,分别涉及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嫌疑的,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犯罪嫌疑案件应当分开审理。
    • 2
      第三条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该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将取得的财物部分或全部占为己有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外,该单位对行为人因签订、履行该经济合同造成的后果,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3
      第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 2000-03-203
    本条法律中与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5
    • 1
      第六条 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 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代理人应当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 2
      第七条 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 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个人存款账户。
    • 3
      第八条 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为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保守秘密的责任。 金融机构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在金融机构的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2015-08-2939
    本条法律中与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6
    • 1
      第五条 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2
      第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 3
      第十一条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 4
      第十二条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 2017-03-151546
    本条法律中与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8
    • 1
      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 2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3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1988-09-231
    本条法律中与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4
    • 1
      第十二条 开户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要日清月结,做到帐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禁止发行变相货币,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 2012-08-31603
    本条法律中与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6
    • 1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2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课题组 编著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03-018798
    本书中与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46
    • 1
      【释义】
      《合同法》对储蓄合同、存款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因此二者均属于无名合同。根据1992年12月11日国务院发布的《储蓄管理条例》第3条的规定,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 完整章节
今后不再推荐此类内容
猜你想读
你可能感兴趣
微信扫码
随时随地 看法懂法
收藏成功
点击右上角头像,在我的收藏中可查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