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成功

一键认证

我的法院人身份

优秀的法官都在这儿
登录成功

认证法院人身份

加入书香法院

我不是法院人

庭内账号同步成功

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 知道了
  • 查看个人中心

庭内账号同步中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隐藏同步进度
如有页面音视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请更换谷歌浏览器点此下载
  • 全部
  • 词条
  • 案例
  • 法律法规
  • 期刊
  • 图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破坏正在使用的广播电视设施未危及公共安全,或者故意毁坏尚未投入使用的广播电视设施,造成财物损失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扫码查看更多
专业法律内容

法律释义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非法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故意毁坏财物罪”
  • 2011-06-078
    本条法律中与 “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9
    • 1
      第六条 破坏正在使用的广播电视设施未危及公共安全,或者故意毁坏尚未投入使用的广播电视设施,造成财物损失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 2019-06-252
    本条法律中与 “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8
    • 1
      11.严厉打击涉及“校闹”的犯罪行为。实施“校闹”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立案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证据,确保侦查质量。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依法批捕、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审理进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对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的,依法从严惩处。 师生、家长或者校外人员因其他原因在校内非法聚集、游行或者实施其他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行为的,参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置。
  • 2004-12-306
    本条法律中与 “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9
    • 1
      第三条 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尚未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故意毁坏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造成财物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盗窃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2
      第四条 指使、组织、教唆他人实施本解释规定的故意犯罪行为的,按照共犯定罪处罚。
  • 1997-03-143865
    本条法律中与 “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5
    • 1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2013-07-153
    本条法律中与 “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9
    • 1
      第七条 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故意毁坏财物罪”
  • 张世琦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07-012504
    本书中与 “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8
    • 1
      (2)构成要件
      主观方面是故意,其目的不是将财物占为己有或者转归第三人所有,而是将财物毁灭,使其丧失价值。犯罪的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报复或者嫉妒等等。过失毁坏公私财物,不构成本罪。
    • 2
      (2)构成要件
      刑法第275条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 3
      (3)要注意划清本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构成本罪,必须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是多少, 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可以参照盗窃罪的“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所谓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还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有其他严重情节,例如毁坏了重要的或者有特... 完整章节
    • 4
      (3)要注意划清本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的区别是:一是主观方面不同。本罪是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目的在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二是在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实施了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其他的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而故意毁坏财物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 完整章节
  • 周道鸾 张军 主编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04-0112603
    本书中与 “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22
    • 1
      5.划清本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两罪在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相同或者近似,其主要区别在于:(1)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犯罪对象性质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用于军事目的,而且全部是国家所有的;而后罪的犯罪对象是用于非军事目的,既... 完整章节
    • 2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毁坏公私财物的目的,但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这是本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罪的显著区别。
    • 3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侵犯的对象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既可以是国家、集体所有的财物,也可以是个人所有的财物。但如果行为人故意毁坏的是刑法另有规定的特定财物,侵犯了其他犯罪客体的,则应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论处。
    • 4
      (二)认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当注意的问题
      如采用暴力手段即物理手段对计算机硬件进行破坏的,虽然也同时破坏了计算机的信息系统,但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 5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非法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 6
      1.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数额较大是1997年修订刑法增加的本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如果故意毁坏财物的数额较小,而犯罪情节也不严重,则不能构成本罪;如果数额已经达到了较大,即使犯罪情节不严重,也应当按本罪论处。在实际生活中,非法强拆、偷拆他人房屋、故意划损他人机动车辆的事件时有发生。从法... 完整章节
    • 7
      1.划清本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是指示我国与邻国边境的分界及其走向的标志物,不是一般的公共财物。只有破坏这种标志物才构成本罪;否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或者其他的犯罪。
    • 8
      2.划清本罪与非法采矿罪的界限
      根据矿产资源法第39条至第41条的规定,对于未经许可擅自采矿的;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行为;以及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破坏采矿、勘查设施的,应当按照刑法第343条第1款规定的非法采矿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应当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 9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 张军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09-011290
    本书中与 “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33
    • 1
      [相关规定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 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 公通字〔2008〕36号)(节录)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的;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 2
      [相关规定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 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 公通字〔2008〕36号)(节录)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
    • 3
      [相关规定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 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 公通字〔2008〕36号)(节录)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拘留,并处罚款。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 完整章节
    • 4
      [相关规定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 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 公通字〔2008〕36号)(节录)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忌等心理。除本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 完整章节
    • 5
      [相关规定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 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 公通字〔2008〕36号)(节录)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 6
      [相关规定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 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 公通字〔2008〕36号)(节录)
      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本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 完整章节
    • 7
      [相关规定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 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 公通字〔2008〕36号)(节录)
      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 完整章节
  • 孟庆华 许娟 吴占英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11-01146
    本书中与 “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32
    • 1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情节法律规定理解与适用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 刘家琛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06-01380
    本书中与 “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1:16
    • 1
      故意毁坏财物罪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
    • 2
      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第275条)。
今后不再推荐此类内容
猜你想读
你可能感兴趣
微信扫码
随时随地 看法懂法
收藏成功
点击右上角头像,在我的收藏中可查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