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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同步进度本案关注点: 建设工程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一般债权;)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消费者作为商品房买受人的权利;承包人的优先偿权虽然具有担保物权的性质,但源于债权,承包人行使其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6个月,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从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本案关注点: 承包人在发包人不依约支付工程款时,享有对建筑工程的优先受偿权。该优先受偿权是以工程竣工为前提的。 拖欠工程款是人民法院审理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最常见的纠纷。尽管《合同法》第286条对于建筑工程的优先受偿权作了规定,但对于行使期限的理解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中的看法并不一致。本文结合一建筑工程纠纷案的终审判决,对该问题进行了探讨。此外,本文对如何认定新的证据,也作出分析判断,这也是审判实践中比较难把握的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