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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学校宣传能否成为学生考试失利的要求赔偿的理由
午休时间踢足球受伤,学校承担多少责任?
摘要: 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作为第三级案由,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九部分侵权责任纠纷项下被单独列出来,体现出该责任类型的特殊性。笔者认为,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由下的教育机构责任专指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中规定的在教育机构学习、生...
摘要: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性质 成年学生在校期间致人损害或者受到伤害,直接由责任人承担责任,教育机构不承担责任。但是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致人损害或者受到伤害,是由于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保护义务所导致的,则该教育机构应当对受害学生承担损害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