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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 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按照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
租给他人之物仍归出租人所有,不得执行
合同签订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未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合同吗?
摘要: 近年来,随着融资租赁公司数量的快速增长,融资租赁业务数量和纠纷数量也呈高速增长态势。据统计,2008年人民法院受理一审融资租赁合同案件为860件,2012年为4591件,2013年则已达8530件。各地法院普遍反映,在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