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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代理人不能白垫付修箱费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2年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38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笔者现就该司法解释制定的背景、目的及相关条文的理解进行说明,以利于在...
摘要: 【摘要】【内容提要】无船承运人与货运代理人的辨析与识别是目前海事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又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辨析无船承运人与货运代理人之间的区别入手,分析了无船承运人与货运代理人识别中的障碍及缘由,归纳和总结了正确识别无船承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