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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审理保险人因发生船舶触碰港口设施或者码头等保险事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向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人追偿的案件,适用海商法的规定。
汽车被跳楼者砸坏找谁赔?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第三人人身损害,保险公司能否向侵权人追偿?
摘要: 保险代位制度是保险法领域中古老且独具特色的权益转让制度,源自英美法系。我国保险法、海商法和海事诉讼法都对一般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我国保险法经过第二次修改,已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但对再保险人之代位求偿权及其实现问...
摘要: 编辑提示: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者的求偿权利。作为保险法中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制度,其在各国保险法中都占有重要地位。我国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虽然对这一制度有所完善...
摘要: 我国经济合同法第25条第4款规定:“被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人负责赔偿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要求,保险方可按照规定先予赔偿,但投保方必须将追偿权转让保险方,并协助保险方向第三者追偿。”保险法第44条也作了相应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