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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消毒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应当印有或贴有标签,应清晰、牢固、不得涂改。 消毒剂、消毒器械、抗(抑)菌剂、隐形眼镜护理用品应附有说明书,其中产品标签内容已包括说明书内容的,可不另附说明书。
输血得丙肝,十八年后状告医院
摘要: 【摘要】【裁判要旨】 在应用新临床技术治疗的活动中,是否选择接受新技术治疗,只能由患者在全面知情的基础上遵从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愿作出决定。这是此环节中患者人格权益的重要体现,也是确保此类具有临床实验性质的治疗是否符合正当性要求的根本判断标准...
摘要: 依照《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构成医疗损害责任应当具备四个要件,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违法诊疗行为,患者受到损害,违法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以及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的过错。这并不是一个新问题,但自《侵权责任...
摘要: 【摘要】 《侵权责任法》第54条明确了医疗机构侵权一般采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但针对药品、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侵权,第59条又明确了医疗机构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对医疗机构产品严格责任的解释源于将医疗机构视为产品销售者,类似于《产品责任法》中...
摘要: 《侵权责任法》第7章对医疗损害责任作了专章规定,该章坚持平衡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合法权益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医学科学发展的原则,对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医疗产品缺陷责任、医疗机构保管病历义务、患者隐私权保护、过度诊疗等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