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成功

一键认证

我的法院人身份

优秀的法官都在这儿
登录成功

认证法院人身份

加入书香法院

我不是法院人

庭内账号同步成功

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 知道了
  • 查看个人中心

庭内账号同步中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隐藏同步进度
如有页面音视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请更换谷歌浏览器点此下载
  • 全部
  • 词条
  • 案例
  • 法律法规
  • 期刊
  • 图书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一)滥用职权案(第397条)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收藏成功
点击右上角头像,在我的收藏中可查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