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首次登录将自动为您注册注册即同意《东方法律平台服务条款》
第九条 登记机关应当根据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设立动产抵押登记档案,并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及时将动产抵押登记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各一式三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持一份,登记机关留存一份。
以公司产品提供担保,出具联系单、出库单的担保能成立吗?
抵押担保设立过程中形成的联系单、出库单,可以证明动产浮动抵押担保成立吗?
摘要: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在相当程度上借鉴了来自于普通法的浮动担保制度,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改造。它也是物权法相对于担保法的重大发展之一,使之成为中国法上的动产浮动抵押制度。这一制度兼顾了效率、安全和公平等价值,但同时对传统的担保理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