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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依照《证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采用包销或者代销方式。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未采用自行销售方式或者上市公司配股的,应当采用代销方式。
所得债券未获承兑 持券人起诉发行人可获支持
证券发行人向承销方履行义务完毕后, 应继续向持券人承担兑付义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