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互动式案例教学法在刑法课堂教学中的运用研究
- 期刊名称:《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双向互动式案例教学法在刑法课堂教学中的运用研究
刘永强 廖天虎
西南科技大学
今年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开放30年,我们需要对过去的30年进行系统的回顾和总结,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把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推向前进。正是基于这一时代背景,笔者从微处入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回顾和总结了近年来在本科生刑法学课堂教学改革中运用双向互动式案例教学法所取得的些微成就和经验,希望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刑法学课堂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的提高尽些微力。一、传统教学观念和刑法学课堂教学方法面临的挑战
我国刑法学科是1977年开始恢复本科教育的,受时代条件影响,当时法学本科招生规模较小,相对于当时而言,培养的质量较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与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规模也不断扩大。1999年我国高校开始扩招,法学本科招生数量也开始大规模上升。面对数量增多的大学生与外部社会环境条件的变化,我们的教学观念却没有与时俱进地转变,在本科生的培养目标、教学方法等方面也没有相应的改革举措,依然是在传统的教学观念指导下,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来顺应目前的教育体制,经济有效地组织教学及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传统的教学观念过多地强调博闻强记、秩序和纪律,培养了学生死记硬背的功夫,压抑了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传统的教学观念在当前只能顺应一时一隅,却不能顺应时代发展的最新教育潮流,导致了许多培养质量问题的出现,传统的教学观念面临着新形势的严峻挑战。
在课堂教学方式上,“教师讲,学生听”,古今中外已成定律,这是传授知识的经典方式,无可非议。但因为存在不同教学层次、不同专业、不同年龄、不同知识水平与学习能力,就不宜千篇一律以“老师讲,学生听”为惟一的教学方式,尤其是法科大学生这样的高层次教学,如果一味采用此一教学模式则会产生一些弊端:(1)学生处于被动学习状态易产生依赖性,影响其主观能动性的发挥;(2)不易激发学生内在主动积极性与专业学习兴趣;(3)忽略了教学对象个体性的差异,难以因材施教地培养学生独立的学术见解与创造思维、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具体到刑法学课堂教学方法上,受传统教学观念、学生较多、教师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对刑法学的应用性认识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应用性是刑法学的生命,是刑法学发展和繁荣的源泉。在刑法学的课堂教学中,对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重视程度不够,无视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地位,基本上还采用以“教师—教材(讲义)一课堂”三位一体的“填鸭式”传统教学模式,重点讲授刑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强调博闻强记,忽视刑法学理论知识的应用环节,学生的主要任务就是上课记笔记看课件,下课看教材。这种教学模式没能体现出学生的学习主体性地位,没能激发出学生的专业学习热情,理论与应用环节脱节,结果是“上课记笔记,下课看教材,考试背笔记,应用不熟练”,影响了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提高,进而导致近年来学生培养质量的下滑。因此,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同样也面临着新形势的严峻挑战,改革势在必行。
二、双向互动式案例教学法的基本涵义
针对新形势下传统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存在的弊端,以及经济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我国开始积极探索大学生培养的应用型、创新型、高质量人才的教育制度。新的教学观念是“以学为主体、以教为主导”。自2004年以后,笔者所在法学院在刑法学课堂教学中,开始走改革之路,一方面引进具备丰富刑法理论与实务经验的授课教师;另一方面开始探索新的教学模式,经过几年的经验积累,我们探索出了一种双向互动式案例教学模式。
双向互动式案例教学模式是指根据刑法学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目的要求和教学内容需要,运用典型案例,在授课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共同合作,对案例所提供的信息和问题进行应用分析研究,提出个人见解,作出对案件的合理分析判断;教师则以此讲解案件后面所包含的相应刑法理论知识,使理论层面与实践层面的结合阶段前移,借以提高学生分析刑法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双向互动式教学方法。该教学模式的特点是教学全过程的双向互动,教师与学生承担着更多的责任和压力,要求有更多的投入和参与,并综合运用了刑法理论精讲、案例解析、个案点评、课堂讨论等方式。其教学活动是以主体参与为内容,以主体互动为过程,以主体构建为结果,通过主体参与来完成教学,实现个性发展。实施双向互动式案例教学模式目的即在于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发挥学生的潜能,学会合作、学会信息交流,让师生在教学过程中体验刑法所独具的知识魅力,感悟刑法内在的道德基础与人性基础,探究案例背后所包含的刑法法理,发现自身对刑法的热爱,从而激发学生创造性发展的素质,培养创新精神,提高了教学质量,体现出了“以学为主体、以教为主导”的现代教学理念。
三、双向互动式案例教学法在课堂中的具体运用
双向互动式案例教学法在于强调师生的互动,互动的主体包括: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学生与学生的互动、个人与群体的互动、群体与群体的互动。在教与学的统一交互影响活动中,教师与学生合为一体。结合课堂教学实践,我们创造出了“三段递进”的双向互动式案例教学模式。该教学模式涉及三个阶段,即:课前准备、讲授讨论、归纳总结,简称“三段递进”。如下图所示:
(一)课前准备
教师要在课前精心准备,授课教师不仅要指定下堂课授课范围,简略叙说其基本内容,还要提供一个教学用的案例。这一阶段最为关键的是案例的合理选择。一个好的案例能够形象生动地使学生理解所学的专业知识,达到满意的教学效果。因此,在刑法学授课中,案例的设计与教学是极其重要的。设计和选用的案例应当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针对性。根据教学目的与要求,紧密结合授课教师所用的教材或讲义;(2)典型性。选用能够反映教学内容的典型案例,能够比较有代表性地说明教学内容,从而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例如在讲期待可能性理论时,就应当选择德国1896年的“癖马案”为教学案例;(3)现实性。选择或设计的案例应尽量具有现实性,比如以当前的“许霆盗窃ATM机案”就可以讨论犯罪构成理论问题。
根据案例的性质,我们又将案例分为:历史典故案例、历史经典案例、真实案例、模拟案例四类。历史典故案例,诸如通过费尔巴哈、龙勃罗梭等人的典故,可以生动了解刑法学两大学派的主要思想脉络;历史经典案例,诸如上边提到的德国1896年的“癖马案”判决,就可运用于期待可能性理论的讲授;真实案例,应当选取我国法院或外国法院已作出判决的刑事案件,要有针对性和代表性,能恰当地体现出所要讲授的刑法专业知识内容;模拟案例,就是授课教师针对所讲的专业知识点,在没有相关真实案例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可以自我模拟一个与所讲知识点有关的案例。案例确定后就需要授课教师充分备课,在课堂上做到胸有成竹,有的放矢。
授课教师布置了案例后,学生下来就要认真准备案例分析发言稿,他不但要对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准确定性与合理说明,还要阐述案例后面所涉及的刑法学专业理论知识。这就需要认真查阅相关问题的中外资料,了解国内外学术动态与前瞻问题,熟悉教学内容,运用自己的智慧得出个人的见解。这个阶段可以锻炼学生的阅读自学与科研思维的能力,提高应用性人才的出庭准备技能。
(二)讲授讨论
这一阶段教师引导学生开始分析讨论已确定的案例,让个别学生对案例做重点分析讲解,以学生为主体,师生双向讨论,有重点、有区别、因材施教地充分调动每一位学生的参与积极性,重点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这个阶段教师要营造宽松的教学环境,建立平等的学术研究环境,使学生处于愉快的学习情境中,用激励的语言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讨论,让学生在课堂上畅所欲言,达到“愿意说话、主动说话”的境地。进而有利于培养学生广泛的、深刻的与精确的思维能力,使学生的口头语言表达丰富灵活,就同一个案例,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去思考,去拓展、去深入探索,做到由表及里,由此及彼,透过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得出合理结论。
在实施该教学法的过程中,还要充分注意成绩考核环节,即在实施的过程中,配以激励机制,激发学生参与的热情。如果案例分析结果没有考核量化指标,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双向互动式案例教学为激发学生的参与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强化教学效果,将案例教学的效果进一步延伸,直接与终结性考试成绩结合。课堂案例教学结束后,由教师给予案例解析者和点评者一个分数,一般占总成绩的20%。
(三)归纳总结
这一阶段教师应针对引导讨论阶段所取得的成效,予以归纳总结。视具体情况而分别采用重点讲解、补充讲解、加深讲解、扩展讲解等方式,拾遗补缺,进一步完整诠释每一个案例背后所包含的相应刑法理论知识。在归纳总结时既要以理服人也要以情感人,既要启智又要释疑,既要有抽象的概括又要有生动的描述;案例教学内容总结既要有说服力又要有感染力,把整个案例教学活动推向高潮,在学生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将课堂上的知识转化为学生自己的知识,达到预期的效果。
四、双向式互动教学法运用后所取得的成效分析
在实施双向式互动案例教学时,我们始终注重学生的感受和反映。对此,我们在进行案例教学过程的同时,对班上的学生进行了不记名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涉及的内容如下表:
《刑法学》课堂教学改革问卷调查
┌─────┬─────────────────┬───────────┐
│评价维度 │评价项目 │评价等第 │
│ │ ├────┬──┬───┤
│ │ │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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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的组织│1、教材的讲述很有条理。 │ │ │ │
│结构或清晰├─────────────────┼────┼──┼───┤
│程度 │2、教师对每一堂课都充分备课。 │ │ │ │
│ ├─────────────────┼────┼──┼───┤
│ │3、课堂上的时间能得到充分的利用。 │ │ │ │
│ ├─────────────────┼────┼──┼───┤
│ │4、案例组织得很好。 │ │ │ │
│ ├─────────────────┼────┼──┼───┤
│ │5、讲课教师清楚地说明需要学的内容 │ │ │ │
│ ├─────────────────┼────┼──┼───┤
│ │6、案例教学揭示了应掌握的知识点。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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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和│7、师生上课有激情,做到了双向 │ │ │ │
│讲课能力 │互动。 │ │ │ │
│ ├─────────────────┼─┼─┼─┤
│ │8、教师用双向互动的案例教学法,培 │ │ │ │
│ │养了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 │ │ │
│ ├─────────────────┼─┼─┼─┤
│ │9、根据案例,广征博引,开阔学生视 │ │ │ │
│ │野,发展学生的思维空间。 │ │ │ │
│ ├─────────────────┼─┼─┼─┤
│ │10、教师能抓住重点归纳总结案例教 │ │ │ │
│ │学的核心内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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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11、严格管理课堂纪律,无乱堂现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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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2、你对双向互动式案例教学法的完 │ │ │ │
│ │善有哪些建议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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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调查发出124份,收回124份,其中就调查所有评价项目回答非常满意的99人,满意的25人,学生们中非常满意的占调查总人数的80%,满意占调查总人数的20%。在具体建议中,有121人建议在刑法学课堂教学中长期推行双向互动式案例教学法,并认为其他法学专业课也应当推行。
另外,我们还统计了三年所授刑法学课的学生成绩分析,统计对比如下:
┌──┬──┬───┬────┬────┬────┬────┬───┐
│年级│人数│不及格│60-69分 │70-79分 │80-89分 │90分以上│合格率│
├──┼──┼───┼────┼────┼────┼────┼───┤
│2005│114 │5 │28 │36 │39 │6 │95.7% │
├──┼──┼───┼────┼────┼────┼────┼───┤
│2006│124 │0 │28 │43 │46 │7 │100% │
├──┼──┼───┼────┼────┼────┼────┼───┤
│2007│105 │1 │27 │35 │38 │4 │99.1% │
└──┴──┴───┴────┴────┴────┴────┴───┘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近三届学生对刑法学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考试成绩等方面比以往学生明显提高,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好的教学方法,不但体现在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精神风貌和学习成绩的大幅提升上;还体现在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上。通过近三年的教学实践,我院学生经常与司法实践部门合作,参与科研项目,撰写学术论文,有4篇刑法学论文获得省级司法部门奖励,促进了学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注释】
[1]本文系四川省第三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双向互动式案例教学法—刑法学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编号:06-90)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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